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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文教工作室、
财经城建工作室4个正局级工作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其他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2、负责机关年度工作的计划、总结,拟定阶段工作安排意见,配合机关各办事机构的工作,组织完成有关会议和领导决定及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领导同志讲话等综合性材料,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4、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联系本区人大系统的信访工作,处理人民群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查办、督办上级批转和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
5、负责管理区人大常委会的文书档案、印信、报刊和图书资料,负责机关的文件印制、收发和保密、安全工作。
6、围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区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讨论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日常思想政治以及机关人员考核具体工作,办理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劳动工资、奖惩调配、教育培训等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活动安排,办理机关日常公务接洽、来客接待、值班保卫、行政后勤、财务、车辆管理和环境卫生、生活福利等工作。
9、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工作。
10、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11、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1、为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协调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接待代表来访事宜。
3、负责驻区的省、市和本级人大代表小组组建工作;指导代表组制定活动计划;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提供服务。
4、负责搞好代表培训,掌握各级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
5、负责受理和转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检查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述职评议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具体工作。
7、负责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选举市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
8、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掌握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做好代表辞去职务、罢免和补选的具体工作。
9、负责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区人大代表通知和落实工作。
10、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11、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文教工作室工作职责
1、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做好重要案件备案和个案监督工作。
2、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四化两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对有关法制、教科文卫、民侨外等方面的议题进行调研,写出调查报告,草拟有关决议、决定。
4、为有关法制、教科文卫、民侨外等方面的代表视察、检查等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
5、加强同法制、教科文卫、民侨外等方面区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要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
6、加强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配合其他工作室共同做好人大机关工作。
7、做好法制文教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9、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教科文卫、民侨外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财经城建工作室工作职责
1、对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2、协助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农经、城建环保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集工作。
3、对全区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4、协助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方面视察的准备和服务工作。
5、做好有关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方面专题会议的组织准备及会后工作,负责本室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保存工作。
6、研究区政府及财政经济等部门与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对其中不适当的提出修改、撤销的意见和建议。
7、做好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8、加强本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9、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农经、城建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10、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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